單親?中低收入學費減免?
國中時可以申請學雜費減免高中就讀國立曾文農工教務處的人說不可以~一定要低收入戶?為什麼呢??中低收入戶不能申請高中學雜費午餐減免嗎?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為何??PS! 中低收入戶單親
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每個縣市不同下面是以台南縣的低收入戶資格為例:台南縣低收入戶申請資格: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之民眾。
2.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
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者〈96年度最低生活費9509元〉。
3.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96年度每人5萬5000元〉。
4.全家人口不動產總值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96年度260萬元〉。
5.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者。
6.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http://soc.tainan.gov.tw/Services/ServApplyDetail.aspx?SN=49看你是那個縣市的
就去你的縣市的社會局網站找找看低收入戶的申辦資格(通常都會審核
標準嚴苛
都碼不太容易通過
他會把你父母的財產啦!
你前夫的財產啦也都給你算進去!
你還是可以申請看看會不會通過!
)政府也有高中的弱勢助學補助方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2007年8月起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方案)----- http://helpdreams.moe.edu.tw/AidEducation_5.php
同學您好。
中低收入戶
無法申請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這是不符合低收入戶的條件。
有向學校詢問過
同學您因為是單親家庭
所以還有家庭特殊境遇的條件。
告訴您
希望您可以請您的家長
在最近有空的時間
至您居住的鄉鎮公所去辦理家庭特殊境遇證明書
然後
在開學之前撥空至學校教務處填寫申請單
連同證明書交給教務處註冊組組長辦理即可。
PS。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應於就讀學校所定期限內
檢具三個月內戶籍謄本、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婦女身分證明文件
向就讀學校申請學雜費減免。
>>希望您可以盡快前往申請證明
並且前往學校教務處做申請。
不過
現在的話
可能在申請後
您還是需要先繳交學費哦
待辦理完成後
會通知同學您去教務處領取學雜費部份的退費。
另外
午餐費的話
學校設有心富基金會
提供特殊學生來申請補助。
希望同學您可向合作社或者學務處來做詢問哦。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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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8190405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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