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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

已領殘障津貼者,全家總收入上限多少?超出會被取消補助

我是50年次

小兒麻痺症中度肢障者

長女讀小三

長男讀小二

一家共四口。

本人年薪30萬

有扣繳憑單

在老二出生後才符合中低收入戶。

(非低收入戶)

妻子在家照顧小孩兼作代工

月薪8千沒扣繳憑單。

小孩漸大

開銷增加

妻子想去工廠上班

貼補家用

在東部月薪約18000--20000 有扣繳憑單

須報稅。

如去工廠上班

殘障津貼4000是否會被取消。

再加上二個小孩要上安親班月費共8000

加上綜合所得稅

是否可行。

謝謝您!


你好: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申請門檻還算蠻寬鬆的.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申請資格:申請資格: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96年度為9509元)之2.5倍(96年度為23773元)。

2.應計算人口之動產未超過1人時為新台幣200萬元

每增加一人增計新台幣25萬元。

3.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4.未獲安置於機構及未領有其他津貼補助。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96年度為9509元)之2.5倍(96年度為23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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