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狀況可以領役男家屬扶助金嗎
1. 上有年邁的爺爺奶奶
爺是退伍軍人
有領終生俸。
2. 下有25歲的弟弟
目前有工作。
3. 我和老公沒有辦公証
可是有一個小孩
我現在沒辦法工作
要帶小孩。
4. 戶籍人數:爺、奶、老公、弟弟、小孩。
沒有我。
這樣可以領扶助金嗎?
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第 3 條本辦法所稱役男家屬不能維持生活
指家庭總收入分配家屬人數
每人每月未達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年最低生活費(9509)
且家庭財產未逾一定金額者。
前項所稱家庭總收入
指役男及其家屬之存款利息、動產及不動產收益、其他收入及役男家屬工作收入之總額。
但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
不列入家庭總收入計算。
第一項所定家庭財產
包括動產及不動產。
所定一定金額
其計算方式如下:一、動產: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 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增加一人
增加新臺幣二十五 萬元。
二、不動產:以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二條公告之 當年度不動產限額計算。
但家屬之自用住宅(含該基地)不列入。
第 8 條未依前條規定扶助
或雖經扶助後仍不足以維持生活
或全家均屬老弱而無工作能力者
應依其收入區分為下列等級
發給一次安家費及春節、端午、中秋等三節(以下簡稱三節)生活扶助金
以維持其生活;其發放基準如附表一:一、甲級: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百分之十。
二、乙級:已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百分之十以上
未達百分之七十。
三、丙級:已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百之七十以上
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
1.你都沒提供月收入如何算啊2.假設終生俸月領15000你老公ㄉ弟弟月收2500040000(全家月收)/5(全家人口)=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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