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9504

免費上課,又有薪資可領卻沒有人報名?

到底怎麼了?不是很多人失業?部是有人需要收入麼?近日勞工局委託我們辦理失業者訓練

廣告費都發了幾萬了

竟然沒幾個人報名

免費上課

又有薪資可領卻沒有人報名?高雄的失業率據說居高不下

人呢?唉

好事難為阿

有人可以教教我怎麼找到他們阿.
受訓期間待遇:1.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18 條規定: 第 2條第 1項第 2 款人員(係指:負擔家計婦女、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慧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

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

其所參訓性質為各類全日制職業訓練

得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前項所稱全日制職業訓練

應符合下列條件:一、訓練期間一個月以上。

二、每星期上課四次以上。

三、每次上課日間四小時以上。

四、每月總訓練時數一百小時以上。

及第 20 條規定:第 18 條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

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

最長發給十二個月。

經查本(94)年度基本工資為 15840 元

依規定本年度申領職業訓練津貼金額為 9504 元。

   2.受訓學員於受訓二週以後

中途無故退訓者

則應依照規定

按比例賠償其學雜費、材料費  及勞保費。

3.提供住宿﹝酌收部分水電、清潔之成本﹞。

備註:僅部分公立職訓中心提供。

4.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在職人員進修訓練

由學員負擔半數訓練費用為原則。

5.委託訓練

則由委託單位負擔全額訓練費用。

(只非自願性離職者.及特殊身份)6.參加職業訓練的結訓學員

結業成績合格者

由中心頒給結訓證書。

7.受訓期間在六個月以上者

輔導參加專案技能檢定

檢定合格者發給國家技術士。

查詢相關課程~http://www.etraining.gov.tw/classQueryAction.domethod=classQuery

arrow
arrow

    玩樂天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