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與大陸配偶對 個人 社會 國家 的影響???
外籍與大陸配偶對 個人 社會 國家 的影響???
外籍配偶在台灣係泛指與本國籍人士締結婚姻的非本國籍人士
而外籍新娘即台灣民間對女性外籍配偶之稱呼
該移民族群源自1970年代末期。
因外籍新娘字眼容易將該族群人士標籤化
台灣部分團體希望以新移民女性來替代官方之外籍配偶名稱或民間之外籍新娘俗稱。
也就是將可泛指世界上所有女性移民者的新移民女性名稱來做為嫁來台灣的東南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籍女性的統稱。
1990年代以後
台灣外籍配偶人數漸增
台灣主流媒體往往特別對於其中的女性配偶
冠以「新娘」的稱呼
例如:印尼籍者稱呼為「印尼新娘」
越南籍者稱呼為「越南新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者則稱呼為「大陸新娘」
並以「外籍新娘」統稱這個群體。
後來
媒體在縮短新聞標題的壓力之下
有時更會將上述名稱簡化為「印娘」、「越娘」、「陸娘」等等。
事實上
台灣官方都以外籍配偶稱呼之。
例如:「印尼配偶」、「越南配偶」、「大陸配偶」等。
由於外籍配偶泛指與本國籍人士締結婚姻的非本國籍人士
而此定義不惟台灣獨有
世界各地皆然
本質上亦不具貶義。
但在語言使用的自然演進過程中
在台灣
有人認為該詞的定義漸漸往外籍新娘的意思靠近
生活上使用該名詞常會被認為係指涉嫁至台灣的東南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女性-即使此一解釋與實際定義不符
換句話說
根據部分台灣人的刻板印象
外籍配偶又被窄化成「東南亞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籍」、「女性」、「嫁至台灣而非其他地方」的一群人
而被解讀者認為是專外籍新娘。
後來另有部分台灣人開始思考這些用語可能帶有歧視的意思
他們認為同樣住在台灣的人
不應因為其原國籍而被冠上如此刻版化的稱呼
因此於2003年
婦女新知基金會曾舉辦「請叫我──
讓新移民女性說自己徵文活動」
以表達這些女性希望社會能稱呼她們為「新移民女性」的訴求。
不過在字面上
「外籍新娘」、「外籍配偶」、「新移民女性」這三個名詞
顯而易見地是三個僅有部分定義重疊的名詞
因此在指涉對象易生混淆及「外籍配偶」一詞本質中立且已具法定用法地位下
該訴求能生何種效果亦頗值觀察。
2006年
台灣結婚登記共計142669對
其中在台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人士)為9524人
較2005年略減4284人
而大陸與港澳地區的外籍配偶人數為14406人
較2005年減少213人。
據台灣內政部2007年1月《內政統計通報》得知
該減少原因
主要是為了「杜絕利用假結婚之名來臺工作或從事不法等」﹔台灣政府全面施行所謂「大陸外籍配偶面談制度與外籍配偶境外訪談措施」。
若以比例來看
2006年台灣總結婚對數中
配偶為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者為7%
為大陸外籍配偶者約一成
兩者合占17%左右。
此比例與2003年外籍配偶入境最高峰之三成一情況比較
2006年外籍配偶結婚登記人數的降幅高達15%。
除此
與之前相同的
今台灣女性外籍配偶者佔總數七成以上。
截至2006年底止
台灣外籍配偶人數約達38.4萬人
已遠較台灣原住民人數高
約佔台灣總人口百分一點六
更佔15歲以上人口的百分之二以上。
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4.9%
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5.1%。
我覺得外籍
大陸配偶的議題是新聞炒作出來的
我不否認他(她)們的確為台灣社會帶來一定程度的衝擊
但沒有新聞
媒體渲染的那麼嚴重.在實務上
我看到的是
台灣民眾其實對這些外來新移民還滿包容的.那為什麼新聞媒體要報壞不報好
把外籍配偶及其家庭
子女醜化?我想
每一個社會多少會有排外
保護本土的主流意識
而新聞媒體為了要生存
就不得不趨附主流意識
所以時間久了
我們所認識的外籍配偶
就是很可憐
被蹧蹋
要不然就是很壞
死要錢...那個樣子了.之前有個全球最佳旅遊及最具魅力城市的票選
令人出乎意料的
紐約
上海都敬陪末座
反到是曼谷
貝魯特...勝出.這其中透露了一個訊息--越能包容多元文化的城市越具有觀光吸引力及國際能見度!這是不是給了我們台灣一個啟示?我們台灣已漸漸從傳統產業轉型向高科技產業及觀光產業發展
加上全球化的趨勢
我們不能再以島國心態自居
而是要展開雙臂
熱情的擁抱
吸納多元文化
據此
外來新移民不但不是我們的負擔
反倒是我們台灣最寶貴的資產!試想
如果假以時日
台灣的越南新移民破百萬大觀
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辦越語日報
有什麼理由不播報越語新聞
成立越語頻道?甚至我們的官方語能再多加一個越南語呢!那時候誰敢說台灣跟中國沒啥差別?(差別不是自己講的
是要國際社會認可的)
對國而言:在政治因素考量下.大陸配偶對藍綠版圖上有一定影響.我想多數應該是站在統一這條陣線上.因此數十萬中國籍配偶.如果取得台灣的公民權對政治版圖會有相當程度的影響.新生兒中更有比率極高的父母來自外國.未來對台灣的影響恐怕更大了對個人而言:許多人開始選擇外籍女子結婚.因此對婚姻市場的供需會產生不平衡的現像.適婚女子就如許多大陸產品踴入台灣.導致台灣產品被競爭的困境...對社會:外籍配偶引進了家鄉的文化或習俗.兩種或多元文化之間的交流、融合為一種新的文化
它可能保有各文化的某些特質
但展現出來的卻可能是一種截然不同的新文化!
。
民族融合一般可分為三種型態
熔爐式、教化式與多元結構式。
其表現型態分別為:熔爐式:甲 乙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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