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營業稅沒繳,滯納金及罰金是如何計算呢!!
急!
急!
急!
營業稅沒繳
滯納金及罰金是如何計算呢!
!
假如應繳稅金是6萬元
那罰金是多少呢?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6 章 罰則 第 49 條 (滯報怠報之處罰)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
其未逾三十日者
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
金額不得少於四百元
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其逾三十日者
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
金額不得少於一千元
最高不得多於一萬元。
其無應納稅額者
滯報金為四百元
怠報金為一千元。
第 50 條 (滯納之處罰) 納稅義務人
逾期繳納稅款或滯報金、怠報金者
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每逾二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
除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
並得停止其營業。
前項應納之稅款或滯報金、怠報金
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至納稅義務人自動繳納或法院強制執行徵收繳納之日止
就其應納稅款、滯報金、怠報金及滯納金
依當地銀行業通行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按日計算利息
一併徵收。
第 51 條 (漏稅之處罰) 納稅義務人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除追繳稅款外
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
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
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
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因此你只有金額
無應申報日期
有點難算假設你是9501-9502
應申報日為3/15則滯納金為60000x15%=9000並加計利息(滯納金為每2日1%
最多15%)怠報金60000x30%=18000並加計利息希望有幫助
參考資料
國稅局
假如應繳稅金是6萬元
那罰金是多少呢? 假設95/1-2月營業稅未繳則滯納金是從18日開始起算1%..假設您是3/28繳則滯納金是60000*6%=3600......又假設您是4/18繳則滯納金是60000*15% 利息..假設是2%(本稅 滯納金)*2%則利息為69000*2%*2/365約7.總計罰金約69007.....利息要問銀行以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_^
只是營業稅款沒繳
又不是沒辦理營業稅申報
為什麼要罰怠報金?
只是營業稅款沒繳
又不是漏報銷售額
為什麼要有60000的罰金?
回答樓上的問題:
一、編號001的回答是假設營業稅也漏申報的狀況。
或許有人胡塗到忘了申報。
二、NT$60
000非罰金
而是提問人所假設的應納營業稅款。
每單月十五日需繳納前二個月的營業稅款
若逾期未繳要罰滯納金(二日1%
最高罰至15%)
逾30日部分再加計利息。
謝謝 ping 大大的補充假設
收到
了解
但
編號001未列出前提假設
讓人誤解
編號002將本稅列入罰金總額
也讓人誤解
我該投給誰呢?
以提問者的情形
罰金到底是多少呢?
如果胡塗到忘了申報
罰金是否如編號001或002所說的呢?
營業稅申報,營業稅法,營業稅網路申報,營業稅 英文,營業稅退稅,營業稅稅率,加值型營業稅,營業稅算法,營業稅 營所稅,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納稅義務人,銷售額,罰金,統一發票,計算,虛報進項稅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免稅額|留抵稅額|營業稅|節稅|逃稅|補稅|扣除額|所得稅|二維條碼|印花稅|累進稅率|贈與稅|遺產稅|證券交易稅|逃漏稅|發票|土地增值稅|網路報稅|扣繳憑單|契稅|娛樂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併報稅|房屋稅|燃料稅|關稅|牌照稅|財產申報|退稅|地價稅|
9502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5180979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留言列表